离婚诉讼中关于鉴定亲子的几个问题鉴定亲子是一项将前沿医学科技成果运用于司法实践的验证方法。其以准科学性强、确率高为特点而受到司法机关的青睐,得以广泛应用于司法程序,为司法活动提供科学依据。特别是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怀疑子女非自己亲生而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已屡见不鲜,这时候亲子关系鉴定发挥着重要作用。下列就离婚诉讼中鉴定亲子相关问题做简单总结:(一)鉴定亲子是不是可以随意启动?不是的。鉴定亲子不是确认亲子关系的**途径,在离婚案件中一方拒绝进行鉴定亲子时,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故,离婚诉讼中,鉴定亲子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一方当事人提出鉴定亲子申请,如果另一方拒绝,法院可能会不准许。《**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鉴定亲子问题的批复》【法〔研〕复〔1987〕20号】中曾规定:鉴于鉴定亲子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鉴定亲子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鉴定亲子的,或者子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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